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从今年起,为了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程序,增强社会保险征缴透明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我市将开展对用人单位及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本人签字确认和当年缴费基数核定工作。
据了解,缴费基数核定依据和签字确认范围包括,凡参保单位申报社会保险费基数,以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或上月工资)并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项目的实际收入作为基数。但最高不超过省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低于省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市社保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过去实际工作中发现不少企业存在漏报缴费工资、少报参保险种、参保人数等情况,职工对于自己的参保情况知之甚少,有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还不知情。今年起新开展的社保缴费基数核定和签字确认工作,明确规定要职工签字认可相关参保数据后,用人单位才能申报当年缴费工资。这将有效防止参保单位将缴费基数“暗箱操作”,让劳动者自己主动关心自己的权益,做到参保缴费心中有数。
凡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人数、月均工资与单位经济效益、职工工资水平不符的,存在漏报、瞒报、少报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的单位,市社保局将提交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