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即可。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校验期为三年;其他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一年。
医疗机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有什么不同?
是不一样的。医院的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同于其它的工商营业执照。
医院的营业执照和别的工商营业执照是不一样的。医院的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同于其它的工商营业执照。
1、公立医院无营业执照,非营利性公立医院其实就是所谓的公立医院,所以也没有。
2、私立营利性医院是工商局的营业执照,私立非赢利医院是民政局发的营业执照。
3、先办下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工商才能发你营业执照。
4、首先要了解这个医院是不是属于事业单位(公办),事业型单位只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5、属于事业型单位的医院只能去卫生局查询,不属于事业型单位的医院在存在《营业执照》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医院注册号或者医院名字从网上查询。
医疗机构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凡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可申请个体开业:
(1)获得高等医学院毕业文凭,在国家和集体医疗机构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牙科、针灸、推拿2年以上),经地、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合格者。
(2)按卫生部关于卫生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和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取得医师资格后,在国家和集体医疗机构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牙科、针灸、推拿2年以上),经地、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合格者。
(3)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考试和考核,取得医师、中医师资格,并在国家承认的医疗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牙科、针灸、推拿2年以上),经地、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合格者。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开业:
(1)精神病患者;
(2)在执业中犯有严重过错,被撤销医师、中医师资格者;
(3)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卫生机构的在职人员;
(4)其他不适于开业行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