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行驶在路上,难免会碰到一些小摩擦或小误会,如果不能及时调整好心态,那么后果往往都是一幕幕令人心惊胆战的悲剧。这不,嘉兴港区就有一司机开“斗气车”把自己开进了牢里。
今年5月的一天傍晚,S202省道高速出口(乍浦)往南发生一起车祸,一辆小型轿车被后方重型半挂车追尾碰撞。接警后,嘉兴市公安局港区分局交警大队民警立即出警。
“我开得好好的,他突然出现在前头……”重型半挂车驾驶人马某告诉民警,由于对方突然变道,因为刹车不及时才撞上的。但小型轿车驾驶人徐某始终否认自己是故意的,坚称自己是正常变道。
经调取事故监控,民警发现徐某驾驶的小型汽车行驶轨迹异常,不像正常变道,且最后有故意减速的行为。那么马某是否与徐某在发生事故前有过节?但马某表示双方此前并不认识,不可能有过节。结合双方的表述,民警认为这起事故没有这么简单。经进一步调查,结果发现从S202省道平湖市境内,两车就前后行驶,且有频繁变道的情况。
民警通过询问当时在涉事车辆附近行驶的驾驶员,结合行车记录仪、沿途监控录像,最终清晰地还原了事故发生的来龙去脉:徐某驾驶小型车辆行驶到省道平湖金稼园北侧路段时,正准备向中间车道变道超车。这时,在其左前侧车道的马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也同时变道到中间车道,导致徐某只能减速,跟在其后侧。不料,马某这一举动,让徐某觉得他是故意“找茬”,于是决定给他点“颜色”看看。随后,徐某采用追逐、频繁变更车道的方式,故意别马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试图不让马某正常行驶。结果前三次别车均未达到目的,徐某便继续伺机别车。第四次别车时因为双方车辆过近,且马某驾驶的车辆满载,所以导致马某刹车不及,撞击到徐某的车辆,造成两车受损,总计损失约10000元,幸无人员受伤。
起初,徐某无理狡辩,矢口否认自己是故意别车。但在充分的证据面前,徐某不得不低下头来。他告诉民警,整个事情的起因就是马某驾车变道挡住了他的道,让其十分不爽,他便想通过别车的手段教训一下对方,但最后因为没有控制好,导致事故发生。没想到自己的一时冲动,竟然触犯了法律,现在后悔不已。
该起交通事故虽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徐某别车的道路是省道,限速达80公里/小时,过往车辆众多,其不顾其他车辆行驶安全多次别大型车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今年12月16日,平湖市人民***作出判决,徐某被判拘役2个月20天,罚金5500元。
警方提醒,开“斗气车”危害公共安全,不但要负交通事故的全责,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在驾车时遇到对方开“斗气车”的行为,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