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5月20日,一个小女生们最爱的节日,因为这天有鲜花,有红包。
不出意外,微信朋友圈被各种秀恩爱刷屏,男同胞们昨天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看看人家男朋友,你看看人家老公。而我一般都会自豪的说:是啊,你看他们多可怜,只有这一天才能收到红包。
当然,今天不是来秀恩爱的,今天是来给小情侣们泼冷水的!有一个问题出现了,从一个律师的角度来看,老公给老婆发红包,其实就是把钱从左裤兜装进了右裤兜,钱还是自己的。那如果是男朋友给女朋友发的大额红包,分手了,能退吗?
恋爱的时候,小情侣们如胶似漆,不分你我,然而一旦分手之后,那可不得了,各种“感情债”必须要算清楚,那么像520这种特殊的日子发的红包属于什么性质呢?分手了还能要回来吗?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小峰和小娟2018年确认男女朋友关系。热恋时,小峰每逢纪念日、节日都会给小娟发红包,以表达爱意。但是,好景不长,双方的关系仅仅维持了几个月就分手了。分手后小峰发现,从2018年4月到9月,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自己总共向小娟转账了32422元,其中“520”“521”“1314”等带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为8622元。小峰认为,既然已经分手了,这些钱小娟应该还给他,于是向小娟索要转账款项,小娟陆续还了13400元之后不再退还,小峰一纸诉状,将小娟告上了法庭。
法院怎么判?
法院认为,像“520”“1314”这些带有恋爱象征意义的转账属于一般赠与,赠与行为完成之后是不可撤销的,也就是说,有特殊含义的8622元,小娟不需要还。而剩下的23800元则是有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这些钱是为了与对方缔结婚姻关系才进行的转账,是带有目的的,既然双方分手,转账目的已经不能实现,拿这笔钱属于不当得利,理应退还。最终,法院判决小娟退还小峰23800元,因为小娟已经退还过13400元,扣除之后应退还10400元。
法院这样的认定有点类似于彩礼的退还,男方为了缔结婚姻而交给女方的彩礼,如果双方因故没有成婚,彩礼是要退还的。
王律师建议,谈恋爱不谈钱,谈不成主动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