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时,消费者有权自收到百思特网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不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1)(2)新鲜和易腐烂的(3)消费者在网上下载或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产品,以及(4)交付的报纸和期刊。 除前款百思特网所列商品外,其他因商品性质不宜退货并经消费者购买时确认的商品,不符合无理退货条件。
可以退货。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时,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不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1)消费者定制
(2)新鲜和易腐烂的
(三)消费者在线下载或者拆包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商品
(四)报刊交付。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因商品性质不宜退货并经消费者购买时确认的商品,不符合无百思特网理退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