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质数是指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自身以外,没有其他因子的自然数。
2、 合数是指在大于1的整数中,除了1和它本身之外,还能被其他数(除了0)整除的数。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3、 质数的数量是无限的。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有一个经典证明。它使用常见的证明方法:反证。具体证明如下:假设N个素数只有有限个,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为p1,p2,…,pn,设n=P1P2…PN,那么,N^1是不是素数。
4、 如果N^1是素数,那么N^1应该大于p1,p2,…,…,pn,所以不在那些假设的素数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