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午,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黄河石林景区举行的黄河石林山地马拉松百公里越野赛遭遇极端天气。截至23日上午,已导致21人遇难,8人受伤。
根据组织方公布的信息,22日的赛事共分为健康跑、21公里越野赛、百公里越野赛三个组别,参赛人员接近一万,其中有172人参加百公里越野赛。
根据救援指挥部发布的信息,22日中午1时左右,百公里越野赛高海拔赛段20公里-31公里处受突变极端天气影响,局地出现冰雹、冻雨、大风灾害性天气,气温骤降,参赛人员出现身体不适、失温等情况,部分参赛人员失联。当地停止比赛并组织多方力量展开搜救。
此次重大意外,是由于极端天气和赛事方未提示天气变化预警,以及未强制要求要戴冲锋衣羽绒服等,导致参赛者准备不足在冻雨、冰雹、大风恶劣情况下失温死亡。
北京市气象局专家张明英23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当时赛道上出现的极端天气几乎不可能被提前预报。“以目前的气象预报水平来看,中国对大范围天气的掌握,准确率是很高的。但对于局地的小范围极端天气,尤其是在地形复杂的山区,目前天气预报水平无法做到准确预报。具体到此次赛事中,赛道涉及的范围更小,的确难以预测。”
据介绍,参赛选手一旦发现自己身体出现不受控制的颤抖,这就是低体温症的危险信号,需要立刻终止比赛紧急下撤,越早撤离越好。美国心脏协会基础生命支持导师王铁军表示,这种超长的越野比赛,沿途都会设置若干补给点,为参赛选手提供饮食来补充能量。但因地貌等原因,在出事的山顶没有补给点,更无处可休息。
嘉宾:胡俊成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律师
专注于体育娱乐与文化
方弘:一项体育赛事,死亡21人,这确实是闻所未闻。表面看上去是天气原因不可抗力,但是这里面是否有人祸的方面?组织方的工作漏洞或者过错有哪些?
胡俊成律师:先看一组数据,172名参赛选手参加百公里越野马拉松,确认21人遇难,8人轻伤,伤亡率16.9%,该次事故是中国乃至世界山地马拉松史上的重大事故。
(1)组织者是否设置了备用赛道并在突发情况时启用了备用赛道
对于此次事故的发生情况,即恶劣天气,其实在相关组织标准中是有应对预案的。如果赛事组织者未安排备用赛道并在恶劣天气发生时启用可能存在过错。
(2)补给站设置是否达到标准
根据相关组织标准的要求,补给站的设置距离是符合要求的。问题是媒体信息显示的内容反映CP2、CP3的设置地点、物品准备等是否能称为“补给站”,因为有些赛事所谓补给点仅是“打卡点”或“指示点”,而不能称为“补给站”。此点也是媒体信息所质疑的因素之一。
(3)强制装备及检查是否按照标准进行
越野赛事中确实没有将“冲锋衣”作为强制装备要求。但是,《中国越野跑运动赛事组织标准》(下称《组织标准》)中对于特别赛事,例如高海拔赛事,须要求选手携带具有防风及保暖作用的外套;对于赛事关门时间大于12小时的比赛,须为选手配备便携GPS设备,并要求选手全程携带。对于这两项强制装备的要求对于此次事故的发生是否有关联笔者不好妄加判断。同时,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因本文成文时间仓促,笔者并未查到“高海拔赛事”的相关规定,但此次赛事的举办地点不排除属于高海拔赛事。
但是,根据公开媒体信息来看,普遍反映未将防风及保暖作用的外套(一般为达到一定防风及保暖系数的冲锋衣)列为强制装备是造本次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
(4)对于强制装备的检查
相关组织标准中规定:“赛事须在选手签到时对强制装备进行检查,并在赛事中途设置一个或多个装备检查站,原则上须进行轮检,条件不允许的赛事可进行抽检,抽检人数不得低于抽检项目参赛人数的50%。”
对于强制装备的检查不严可能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因素之一。很多赛事组织者为了节约管理成本,往往故意忽略了这一点,赛事途中也不会安排抽检。如果在未来的调查过程中确因该点未执行,赛事组织者必然难辞其咎。
(5)医疗、救援是否到位
对于应急预案是作为赛事组织的必备文件之一,这也是《组织标准》的要求。对于是否有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报备,是否按照应急预案实施也是认定责任承担的关键。但是,如果没有应急预案又或是未按应急预案实施,那么组织者面临可能不仅仅是民事责任的承担。
极端天气是否属于马拉松赛事组织者免责事由?
本次天气突变如果针对在路线其中旅游的旅游团来说构成不可抗力,但是对于越野赛来说绝对不构成不可抗力。
(1)从不可预见角度来看,越野跑比赛尤其是长距离越野跑比赛,天气发生变化是赛事中经常遇到的情况,是一种常见现象。一是因为距离长,比赛时间长,天气变化应当是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选手失温是此类赛事经常会遇到的情形,所以《组织标准》才将保温毯列为所有情形的强制装备,所以天气变化针对赛事组织来说是应当预见的情形而非不可预见的情形;
(2)越野跑比赛往往是在地形地貌比较复杂的山地中进行,天气变化剧烈是该地形的特点,是应当预见到情形;
(3)越野跑比赛本身不仅是在挑战不同地形地貌,同时也是挑战各种恶劣天气。对于参加越野跑的参赛者来说,不同的天气类型也是该项赛事应有的要素之一,越野跑比赛因此还会以“雨战”“夜战”“雪战”等因素吸引参赛者参加,来体验不同比赛要素的极限挑战。
(4)根据媒体信息报道,相关区域在赛事开始前已经发布了大风预警,作为该类赛事的组织者如果再认为天气变化是不可预见,则是说不过去的借口与说辞。因此,天气变化是越野跑这项赛事应当预见甚至是乐于遇见的情形。
(5)从不能克服且不可避免角度来看,前文中《组织标准》已经细化了几种主要情形的预防及应对,不存在不能克服且不能避免的情形。如果非要分析过错的话,该责任事故一个因素来自于各方过于自信的过失,而非不可抗力。
方弘:目前,死者家属已经全部到达白银,就相关赔偿事宜进行协商,每位家属按照法律标准计算可能会获得多少赔偿?
胡俊成律师:5月24日,据媒体报道,甘肃省银保监局对白银山地马拉松遭遇突发极端天气造成的重大保险事故进行紧急摸排,初步估计本次事故团体意外险预估赔偿金额1000余万元,自然灾害救助保险预估赔偿金额230余万元。其中,由黄河财险提供的1000万元应急赔付金已到位。保险赔付是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慰,但对事故的全过程回溯和深刻反思则是避免灾难再次发生的必须之举。
根据《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1年1月20日,甘肃省统计局公布2020年度甘肃省全省居民收入及支出数据,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822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615元。目前,甘肃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已试点统一按照城镇居民赔偿标准计算。
除了民事赔偿以外,主办方还需要承担行政和刑事责任。
(1)行政责任
而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承办《赛事名录》内和全国单项协会主办的其他体育赛事,如发生违规事件,全国单项协会应对赛区做出处分。对违规赛区的处分分为:警告,通报批评,取消申办、承办全国性体育赛事2-3年的资格。因赛事组织和安全等工作疏漏,发生危害社会和公共安全以及体育赛事安全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全国单项协会应当对赛区做出取消申办、承办全国性体育竞赛2-3年资格的处分。
也就是说,如本次事件经调查发现,赛事的主办方、组织者存在赛事组织和安全疏漏,或其他违规情形的,相应的赛区将面临2-3年内取消申办、承办全国性体育赛事资格的处分,而相关组织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也将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分。
(2)刑事责任
从目前的新闻报道分析,甘肃白银马拉松事故不排除涉及刑事犯罪的可能性。如果涉刑,则可能涉及的罪名为重大责任事故罪及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首先,我们来看下法律规定:
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第134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5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法律规定可知,构成以上两罪的重要因素,都是“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判断赛事主办方是否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还是要从天气预报及预警、强制装备的要求和检查、赛道及站点设置是否合理、医疗救援是否到位以是否设置应急预案等方面综合考量。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本次事件涉及刑事犯罪,则在本次赛事中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而相关国家工作人员,也可能涉嫌渎职犯罪。
方弘:赛事活动的门槛是否很低?是否有基本的监管监督?
胡俊成律师:2015年,中国田径协会简政放权,全面取消了对马拉松赛事的审批。2016年,非认证规模赛事开始举办。在此背景下,国内马拉松赛事迎来了井喷。简单看一下由中国田径协会提供的数据,就可以发现这个市场是如何由冷清变得火爆的。
2011-2016年,中国马拉松认证赛事场次分别为22、23、39、51、124、328。可以看出,进入2015年后认证赛事场次突然出现跳跃式增长,2015年同比增长143%,2016年同比增长165%。
随着2016年非认证赛事举办,规模赛事总场次在该年更是攀升至993场,之后逐年递增,至2019年已增加至1828场,较2017年的1581场增加247场,增幅达到16%。平均算下来,2018年每天有4场马拉松开跑,2019年每天有5场。
图表能更直观反映出增长的势头。
这里的规模赛事,指的是路跑800人以上,越野赛及其他300人以上规模的相关赛事。这便意味着,随着比赛场次的增加,每年参赛的人员也同样呈爆发式增长。
资料显示,2019年在中国境内所有地域举办的规模赛事中,累计参赛人数达到712.56万,一下子比上一年的583万增长了22.22%,增幅不可谓不大。且每场规模赛事平均人数3898人,比上一年增长了5.69%。
现在只要在网上随便一搜,“一天内全国多地举办马拉松”的新闻比比皆是。面对举国狂热,人们将之称为跑步界的春运。
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令)第三十二条“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对于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属于行政许可,需要政府部门审批。根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了经营高危体育项目具体需要的资质与审批流程以及监督管理措施。除了比较特殊的如攀登珠穆朗玛峰需要特别审批外,我们可能熟知的赛车、赛马等项目管理方式均未按照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关于此点也超出了我们一般大众的认知。
随着人民文化生活的日益提高,以及人民群众对体育精神的不断追求,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体育项目也越来越多人参与,但是包括本项赛事不在高危项目目录中,也造成了制度上的缺失,形成管理上的空白,这也需要相关部门积极推动相关立法。
方弘:多地叫停了马拉松赛事,体育赛事法律风险如何防范?
胡俊成律师:体育赛事是有组织的活动,体育赛事的伤害事故亦有其规律可循,更有大量的经验可以借鉴的。体育赛事伤亡事故的法律风险是可以预见的,也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予以减轻、规避或转移。
体育赛事组织者防范伤亡事故法律风险的几个方法:
第一、体育赛事主办方配置全方位的体育保险。
第二、体育赛事主办方和体育主管部门对场馆、设施、设备等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第三、体育赛事主办方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责任培训。
第四、督促运动员、教练和裁判等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体育道德意识。
21条生命的逝去,背后是21个家庭的支离破碎。本次事故,必然对国内马拉松赛事及相关活动带来巨大冲击。但痛定思痛,以此为鉴,进一步做好体育赛事的安全保障工作,完善赛事举办及监管机制,让悲剧不再上演,让马拉松爱好者们,能够继续安全、健康地跑下去,才是本次事件最好的善后措施。
就像跑友圈的那句:“平安回家,才是马拉松的终点。”
方弘:在爬升近1000米的高山后,却没有食物补给,在有才赛选手遇难时,却仍然有选手毫不知情继续比赛,在12点17分,有参赛人员发布求助时,到晚上7点才有大规模搜救。所有的一切,无论法律如何规定,究其根本都是缺乏对生命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