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定向生政策
是出于什么考虑
为什么要调整
中招加分照顾政策
……
刚刚
福州市教育局召开
《2021年福州市中考招生政策》
专题新闻发布会
就家长们关心的问题
作详细说明和解读
一、出台背景
目前,2021年中招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考报名工作已结束,加分照顾考生审核、残疾人合理便利申请审核、定向生资格公示、特长生、特色班招生考试、六城区英语口语人机对话考试等工作也将在近期告一段落。
截至4月30日,2021年福州市中考考生数量为8.06万人,其中六城区考生数量为3.87万人。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基〔2018〕66 号)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面落实中考中招改革进一步强化考试招生评价育人导向的通知》(闽教基〔2021〕6 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中考中招相关工作,福州市教育局结合实际制定了《2021年福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二、政策调整内容
(一)调整定向生政策
1.2021年,在第一次统招生第一志愿最低投档线下35分以内,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第一志愿1A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定向生。2022年保持35分不变,2023年起定向生录取降分幅度至少不低于40分,并逐年加大降分幅度,具体以当年公告为准。
问
调整定向生政策是出于什么考虑?
为发挥定向生政策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的作用,不断提高定向生使用率,确保薄弱初中有一定比例的学生升入优质普高学校,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及《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闽教基〔2018〕66号)文件精神,2018年12月,福州市教育局发布《福州市部分中考中招政策调整办法》,对2021年定向生调整政策进行预告,2021年定向生录取降分幅度增加至35分,并将分配到有选择生源初中指标的30%调整到无选择生源初中,其中,市区农村初中10%,其余无选择生源初中20%;从2022年开始,定向生名额全部向无选择生源的学校倾斜。
2021年2月,福建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全面落实中考中招改革进一步强化考试招生评价育人导向的通知》(闽教基〔2021〕6号)文件,对落实优质高中名额分配定向招生等工作作出进一步要求,示范性建设高中和县(市、区)一中必须纳入定向招生范围,其余一级达标高中原则上也应纳入定向招生范围,并鼓励各地进一步合理设置定向生降分幅度,实行动态调整。为充分发挥定向招生政策对促进初中均衡办学和质量提升的正向引导作用,经过慎重考虑,多次模拟,对定向生降分幅度以及定向生指标分配进行调整。
在定向生降分幅度方面,2022年保持35分不变,2023年起定向生录取降分幅度至少不低于40分,并逐年加大降分幅度。
在定向生指标分配方面,2021年,保持福州一中、福州二中、福州三中(西湖校区)、福州四中、福州格致中学、福州八中、福建师大附中、福州高级中学、长乐一中等9所优质普高学校按当年向福州市区招收普高普通班计划总数的50%作为定向生指标,新增福州屏东中学、福州第十八中学、福州外国语学校、福建师大第二附属中学等4所一级达标学校按当年向福州市区招收普高普通班计划总数的20%作为定向生指标。2024年起,定向生指标比例将进行动态调整。
2.2021年,福州一中、福州二中、福州三中(西湖校区)、福州四中、福州格致中学、福州八中、福建师大附中、福州高级中学、长乐一中等9所优质普高学校按当年向福州市区招收普高普通班计划总数的50%作为定向生指标。
福州屏东中学、福州第十八中学、福州外国语学校、福建师大第二附属中学等4所一级达标学校按当年向福州市区招收普高普通班计划总数的20%作为定向生指标。
2024年起,定向生指标比例将进行动态调整,具体以当年公告为准。
问
为什么要调整中招加分照顾政策?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面落实中考中招改革 进一步强化考试招生评价育人导向的通知》(闽教基〔2021〕6号)文件要求,要全面规范中考中招录取加分项目和分值,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加分项目和分值,涉及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以及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应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福建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闽教学〔2020〕55 号)规定精神作相应调整,其他加分项目要进行统一清理规范,没有省级及以上政策依据的一律取消加分,原则上从 2021年(指初中学生毕业年份)开始执行;特殊情况一时难以取消的,应设置明确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加分分值原则上应逐年减少,最迟到2026年全面取消加分。
为切实维护教育公平,福州市教育局认真梳理了原有的中考中招录取加分政策,取消了没有省级及以上政策依据的加分项目,调整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以及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区域、群体、条件及适用报考学校范围等,新增“公安英模子女,享受10分照顾”的政策。
从2026年起,将取消所有少数民族考生的中考加分政策。
(二)调整加分照顾规定
1.取消了“中国台湾户籍考生第一志愿1A报考福州二中台生班,享受10分照顾”“港、澳、台湾同胞,市级(指设区市,下同)以上的劳模、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的子女,具备独立生活和学习能力的残疾考生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台商子女享受10分照顾”等政策。
2.将“户口在本市的中国台湾籍考生享受加3分照顾”调整为“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享受加3分照顾”。
3.缩小少数民族享受加分照顾的对象范围,仅限户口(截至2021年4月30日)在连江县小沧乡、罗源县霍口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的少数民族考生享受加分照顾,其他少数民族考生不享受加分照顾。上述享受加分照顾的少数民族考生应同时符合:
(1)学籍或学习在城区学校的,享受3分照顾;
(2)学籍和学习均在农村学校的,享受5分照顾;
(3)在户籍所在地学校报考,普高批第一志愿1A报福州民族中学(罗源)或连江华侨中学民族班的,享受15分照顾。从2026年起,将取消所有少数民族考生的中考加分政策。
4.新增“公安英模子女,享受10分照顾”的政策。
2021年福州市中考(中招主要日程安排)
(来源:福州日报教育新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