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评论员杨于泽
原本栖息在云南西双版纳的一群野生亚洲象,一路逛吃、北迁,几乎跨越了半个云南省后,进入玉溪市红塔区,离昆明城区也不甚远。这个野象群的迁徙,时间上自去年3月开始,空间跨度达500多公里,引发广泛关注。
这自然不是好事,因为已经严重影响到沿途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管理部门不得不用大量人力进行监控。这些大象看似可爱,其实很凶猛,今后可能频繁入户寻找食物,肇事伤人也难以控制。如何引导象群“回家”,目前也没有很好的方案,人们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虽然给社会生活带来严重不便与问题,但恐怕我们也没有理由将这种情形归咎于野象的“胡作非为”。云南专家指出,野象群北迁穿过的峨山县近500年来并无野生亚洲象分布纪录,也无关于象群穿越几个气候带和几个动物地理单元的纪录。野象群北迁,使专家都感到困惑,这种困惑恐怕不是坏事。
有人说,野象群北迁是因为西双版纳的生态环境保护得太好了,结果导致野象喜食植物减少或木质化,野象缺乏食物所致。长期以来,我们致力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内涵是什么?我们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设立珍稀动植物保护区。这是不是够了呢?
类似于云南野象群北迁的动物栖息地改变近些年来不少,比如东北地区出现野生东北虎,西北一些地方发现原来很稀罕的雪豹踪迹,神农架发现了原栖息于海南的鸟类,等等。但据专家研究,这些动物迁徙、露脸未必是迁入地环境如何之好,而是原栖息地环境变迁的结果。虽然西双版纳有人称植被覆盖率过高导致野象失去食物来源,但也有人指当地自然保护区被压缩,生态保护实际上缺乏系统性。云南大学专家认为,“此次亚洲象象群北迁是一个异常现象”。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恐怕不是简单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我们必须认识到,人类社会与动物界存在冲突、局部甚至有不可调和的一面,我们不能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想简单了。
有时候我们过度依靠工程与技术的手段把野生动物的生存给“安排”了。但野生动物是一个庞杂的集合概念,其间差别很大。比如有些鱼类可能有一口塘就可以生息繁衍,但鲸类需要的是巨大的海洋,江豚、扬子鳄等则需要整个大河流域作为栖息地。保护野生动物必须尊重野生动物的权利,有时候就需要人类有所后退。
保护野生动物,不能叶公好龙。得到保护的野生动物可能需要更大的生存空间。有专家建议,加快亚洲象国家公园建设,为野生亚洲象提供更丰富的植物,减少人象混居。给野生动物一片足够大的“保留地”,这恐怕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底线要求”。
【编辑:付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