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bang

张功生,肥东县人民法院喊你来还款!欢迎知情人提供相关线索

bang 2021-06-26 142
张功生,肥东县人民法院喊你来还款!欢迎知情人提供相关线索摘要: 案情介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执行案号:(2021)皖0122执2174号失信被执行人照片:失信被执行人: 张功生住址:安徽省肥东县白龙镇清水村小王组身份证号:...

案情介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案号:(2021)皖0122执2174号

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张功生,肥东县人民法院喊你来还款!欢迎知情人提供相关线索

失信被执行人: 张功生

住址:安徽省肥东县白龙镇清水村小王组

身份证号:3401231954****9511

立案时间:2021-04-06

执行法院:肥东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肥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一、被告张维超、张功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谢辉借款本金177000元,并自2015年10月6日至2018年1月16日,以2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0月1日,以19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2日至2019年2月1日,以182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2日至款清之日止,以177000元为基数,均按起诉时LPR的四倍即8年利率15.4%计算利息;二、驳回原告谢辉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706元,减半收取3853元,由原告谢辉负担767元,由被告张维超、张功生负担3086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法官联系电话:0551-67770852

未经该法院授权,禁止采取任何方式从网站获取数据;擅自从网站上获取数据并使用的,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张功生,肥东县人民法院喊你来还款!欢迎知情人提供相关线索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支付宝扫一扫打赏

微信扫一扫打赏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