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为牵头抓总负责人,镇村干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担负起对主要河流流域污染源排查整治责任,按照目标要求和时间节点全面推进。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边排查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镇村两级环境专项监督巡查制度的落实,对已整治的污染源采取动态管理,防止反弹现象发生,发现新的污染源及时上报并整治。
三是加强跟踪问效。充分发挥效能督查作用,积极将督办函、建议书等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对突出污染问题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污染排查虚以应付、履职不力、敷衍了事的单位及个人及时调查问责,确保整改整治出实效。
(来源:华蓥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