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自由是限度的!超过这个限度,就要付出自由的代价。
据观察者网消息,8月18日,港警国安处采取行动,拘捕前港大学生会会长郭永皓、港大评议会主席张敬生、前文学院学生会外务副主席容颂禧、前李国贤堂学生会代表(港大学生组织)杜林丞亨。另外,港大学生会刊物《学苑》总编辑、校园电视主席及评议会荣誉秘书被带到警署助查。其中有3人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第27条“宣扬恐怖主义罪”。
“七一”这天,一名男子以极其可耻的手段刺杀正在执勤的港警,尔后选择自尽。显然,这就是一起恐怖袭击案件,港警也将此定性为“孤狼式”恐怖袭击。这本是确认无误的事实,但是该名恐怖分子却在港区受到了不少乱港分子的“追捧”,不仅纷纷“悼念”,甚至还将恐怖分子奉为“英雄”。
21世纪对人类造成最大伤害的就是恐怖活动,恐怖分子已经成为全世界的公敌。就在全人类都在为消除恐怖活动而努力之时,乱港分子居然堂而皇之地把恐怖分子奉为“英雄”。尤其是港大学生会。刺警案发生后,港大学生会评议会7月7日晚召开所谓紧急会议,称恐怖分子梁健辉为“英雄”,会前为他“默哀”一分钟,还通过了“哀悼”梁健辉的议案。
港大学生会追捧恐怖分子的动机,就是想把恐怖分子打造成反对港府的“英雄”,在乱港势力分崩离析、群龙无首的关头,使港大学生会成为乱港势力的“标杆”。但让它们没想到的是,港区的天已经变了!再也不是乱港分子打着所谓“言论自由”的幌子,肆无忌惮地攻击抹黑、造谣诋毁中央和港府的那个时代了。
恐怖活动放之世界任何一个地方都是不能被接受的,更何况是以“法治”为名的港区。港大学生会这种美化恐怖活动、追捧恐怖分子的极端错误行径,立即遭到港区社会各界的一致谴责,而港大也做出了相对的反应。为求自保,港大学生会迫不得已做出一副“认错”的架势。可有些错误是可以原谅,但触犯了法律,那就必须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港警国安处以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第27条“宣扬恐怖主义罪”逮捕港大学生会3名成员,就是明确告诉港区内那些乱港分子,不要以为躲在网络背后发布煽暴言论就能平安无事,凡是对港区安全造成影响的,不管是什么身份,该抓的就一定会抓。
而且,从港警国安处以“宣扬恐怖主义罪”逮捕3名港大学生会成员一事来看,港警以“港区国安法”为依据维护法治秩序有了更加宽泛的法律保障,而“港区国安法”的施行也逐一补上了港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诸多漏洞。未来,乱港分子的活动空间必将被彻底堵死,乱港思想在港区也终会没了生存的土壤。
港大学生会成员的下场也告诉港区内的乱港分子:莫以身试法,否则必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