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公安局
关于打击盗抢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奖励公告
为依法严厉打击盗抢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我县社会治安大局平稳,会昌县公安局决定从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盗抢犯罪“破案会战”。为进一步提升打击盗抢犯罪效能,经研究,决定对举报我县违法犯罪线索的人员予以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举报在会昌县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盗窃、抢劫、抢夺等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内容
公安机关未掌握的盗抢犯罪个人及团伙线索;正在被立案侦查的盗抢犯罪个人及团伙所实施,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盗抢犯罪个人及团伙成员的具体落脚点或藏身地等线索,主要包括以下8类刑事案件线索:
(一)入室盗窃案;
(二)盗窃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及汽车的;
(三)盗窃生产生活物资的;
(四)盗窃车内财物的;
(五)抢劫、抢夺的;
(六)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
(七)在逃的盗抢犯罪嫌疑人相关线索;
(八)其他盗抢违法犯罪线索。
三、奖励标准
举报奖励坚持一案一奖、依案施奖、以物质奖励为主的原则。公安机关根据举报人举报的线索所起作用的不同,分别给予奖励:
(一)凡举报一人作案一起的盗抢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给予人民币500元奖励。
(二)凡举报三人以上作案一起或者一人作案三起以上的盗抢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
(三)凡举报三人以上作案三起以上盗抢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给予人民币3000元奖励。
(四)凡举报抢劫致人死亡或抢劫造成重大影响案件具体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给予人民币10000元奖励。
四、举报方法
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
(一)信件举报。举报人可以通过信件、快递邮寄的方式将违法犯罪线索举报至会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信件地址:会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收)。
(二)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为“110”或者0797-5635172。
(三)其他方式举报。通过直接扭送、到公安机关直接反映等其他方式进行举报。
五、举报线索要求及举报人保护
(一)举报人举报的线索应尽量详实。要包含被举报人的姓名(绰号)、住址、通讯方式等基本情况,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等基本情况。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事实诬陷他人。
对举报提供线索者,我局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泄漏信息造成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奖励发放
(一)经查证属实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线索,会昌县公安局“破案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
(二)举报人自接到公安机关奖励通知之日起15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领取奖金;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凭举报人和代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手续领取。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一人举报多起不同案件的,分别奖励;多人分别举报同一案件的,按一案予以奖励,奖励第一举报人,其他举报人酌情予以奖励;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由举报人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平均分配。
(四)奖励发放由会昌县公安局“破案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本公告由会昌县公安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会昌县公安局
2021年9月3日
来源:会昌县公安局
素材:刑事侦查大队
审核:夏玮菁
编辑:萧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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