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0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完成修改,“三孩”生育政策正式入法。
当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国家生育政策这些年经历了哪些重要发展阶段?澎湃新闻进行了梳理。
另据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宋健介绍,20世纪七八十年代是中国生育政策不断调适、寻求合理目标定位的时期。在1973年全国计划工作会议上,人口增长目标被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人口指标与经济目标开始紧密结合。随后“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被写入1978年宪法。1973年提出的“晚、稀、少”政策目标在1978年明确为“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宣传口号和“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的数量限定性目标,并进一步在1980年通过《公开信》的方式“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独生子女政策从此出台。虽然20世纪70年代中国生育水平已有了大幅下降,但只生一个孩子的要求与群众生育意愿之间仍存在较大距离,一孩政策引起了强烈反弹。为了适应当时农村的生产力水平和对劳动力的要求,1984年国家对一孩政策进行微调,允许农村独女户在一定间隔后生育第二个孩子,即“一孩半”政策。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公布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宋健指出,某种程度上,这既是对独生子女是一代人政策的回应,也是对政策宽松化之后生育水平变化幅度的试探。2015年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满足了家庭生养两个孩子的意愿。政策实施后,从数据来看,出生婴儿中二孩占比和二孩总和生育率确实有明显提升,但一孩总和生育率的下降幅度更快,不仅没有出现生育堆积现象,甚至年出生人口数和生育水平仍在继续下降。
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
责任编辑:王俊
校对:张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