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2月28日消息(记者 黄婷 实习生 王春迎)28日,海南省教育厅印发《2021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及评分标准的通知》。根据《2021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由我省统一组织实施的专业考试,考试时间初步定在2021年3月24日至28日。此次考试报名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
《实施办法》指出,2021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设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共三个科类,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在考试类别中选择体育类别报名和参加考试。同时,每位考生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其中3个科目报考。
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除选报体育科类以外,还需同时选报参加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专项技术考试的一个项目,专项技术考试的项目为:女子100米栏、男子110米栏、200米、400米、1500米、铁饼、铅球、标枪、跳高、跳远、三级跳远、体操、武术、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排球、足球、游泳(须选择确认具体1项泳姿项目)。所选报的专项技术考试项目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
报考体育类专业全省统考的考生,另须缴纳体育类专业考试费160元。考生在网上报名确认后,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还。
报考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须先参加体育类的专业考试,再参加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即普通高考)。
其中,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2021年3月24日至28日(如因天气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省考试局将视情况对考试时间做出调整,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海口市美兰区校际一号路3号),其中:游泳专项测试地点在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
体育类专业考试包括身体素质考试和专项技术考试两部分。
(一)身体素质考试项目: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
(二)专项技术考试项目:田径[包括下列单项:200米、400米、1500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体操、武术、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排球、足球、游泳。考生可任选一项进行专项考试。按考试管理规定,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体育类专业考试上午进行身体素质考试,下午进行专项技术考试。根据考生数量和项目实际情况,安排考生以市县或专项为单位分批次进行考试,具体时间由省考试局在考前另行通告。
关于本次考试的具体实施办法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附全文>>>>>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考〔2020〕100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
及评分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
为做好2021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2021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和《2021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评分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办法和标准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考生进行专业技术训练,加强考试安全和纪律教育,鼓励考生自愿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附件:1.2021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
2.2021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评分标准
海南省教育厅
2020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点击下载《2021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以及《2021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