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职工债权资产的确认、处置和使用
确认职工债权资产的法律依据。在企业转制中将职工债权、职工安置费和职工身份置换金确认为职工债权资产的法律依据是非常充分的。首先,我国《宪法》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和社会福利的权利;企业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据此,职工债权、职工安置费和身份置换金的财产权利应属于企业职工。其次,根据我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职工劳动债务属于第一偿还顺序,在企业破产和资不抵债时,应当首先偿还职工的劳动债务。第三,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清偿义务,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权人有权依法占有债务人的资产,因而可以将职工债权转化为职工资产。最后,从反面来说,企业购买者没有为转制企业中由职工债权、职工安置费和职工身份置换金构成的资产花费任何代价,却享有其所有权是非法的,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权利人。
确认职工债权资产的形式和程序。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物权的确认应当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对于职工债权资产来说,不同来源的资产也应通过不同的形式和程序予以确认。对于企业欠职工的内债,可以通过工会代表职工提起集体合同仲裁,以仲裁裁决书等法律文书的形式确认为职工资产,相应的程序为:提起仲裁—仲裁裁决—执行或过户。对于职工安置费和身份置换金,可以直接以上级主管部门下发文件的形式确认为职工资产,相应的程序为:政府下文—产权登记—发放产权证。
职工债权资产的处置和使用方式。职工债权资产一经确认,职工即享有资产所有者的一切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实践中对职工债权资产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处置和使用方式:一是资产变现。采取公开拍卖、整体出售等形式变现资产,按照债权比例分给职工。二是债转股。将资产量化给每个职工,将债权转变为股权,不愿持股的职工可以将股权有偿转让给他人。三是整体投资。以职工债权资产为注册资金,在工会社团法人名义下设立新的企业。四是委托经营。企业工会社团法人代表职工通过协议形式委托企业经营者进行生产经营。五是租赁经营。企业工会社团法人代表职工将职工债权资产整体或部分对外租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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