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以棚户区广大群众的利益为重,充分考虑并妥善解决棚户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给予政策倾斜和合理照顾,促进我市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确保“住有所居”。
(二)公开公正、和谐***。依法保护棚户区各类房屋被***居民的合法权益,做到群众参与、社会监督、阳光操作,减少***矛盾和***。
(三)统筹兼顾,合理补偿。结合市情,因地制宜,处理好房屋***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既要使***困难家庭得到利益和实惠,又要做到合理控制***成本,使***补偿政策合法性与合理性相兼顾。
(四)统一性和连续性。与国家、省、市***法规和政策相统一,注意新旧政策衔接,保持全市***改造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既要有利于推进棚户区改造,又要有利于非棚户区***的顺利实施。
危旧房改造的条件是什么?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补助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二)属于2008年农村危房摸底时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三)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
危旧房改造有什么意义?
危旧房改造是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品质的大事。主城区是重庆综合实力、文明程度、管理水平的集中展示窗口:实施危旧房改造是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改善市民居住条件的重大举措;实施危旧房改造是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品质的重要抓手;实施危旧房改造是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现实需要;实施危旧房改造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