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宝鸡新闻网
宝鸡新闻网讯(记者 张超)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交通肇事逃逸,以为撕掉车身广告、更换了车棚颜色,就能逃脱法律制裁,谁知这一切已被警方发现。5月15日,经过缜密侦破,宝鸡交警成功查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被撞者不幸身亡 民警分头行动“以车找人”
5月14日10时,胜利桥与中滩路丁字路口发生一起车祸,行人在人行道位置被一辆三轮车撞伤倒地,并最终医治无效死亡。当晚21时,案件由清姜路派出所移交至渭滨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警后,办案交警立即接受证据材料,并兵分多路固定证据、查找证人,分析视频资料,基于案件的复杂性和严重性,处理中队发动全体中队民警对肇事的无牌车特征进行分析。
起初,民警确定以车找人的思路,安排五个办案小组:走访组根据模糊的车身广告开展企业走访;摸排组根据载货三轮车的工作性质,摸排辖区载货三轮车集中的建材城、小商品批发城、货运集散地、人力市场、物流园,查找具有相似车身广告特征的三轮车;另外安排三个视频查缉组,联系各级指挥中心,掌握肇事三轮车特征,查明行驶轨迹、逃逸轨迹。
车身上的广告让嫌疑人露出马脚
民警一帧一帧回看视频,在嫌疑车辆模糊的画面中,看到车厢上有“某某云仓”车体广告字样,可是民警通过查找百度、淘宝、京东等网站,均没有查到相关店铺,想靠广告寻人这条线遇堵。细心的民警在抖音平台,查询到了这一网店,并迅速和网店取得联系。
网店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宝鸡一建材城、小商品批发城招揽过一批货车,在其车厢上张贴过广告,还建立了微信群便于联系,但其他信息登记不全,一时无法提供。
民警按照商家指示的位置,结合嫌疑车的行驶轨迹,来到小商品批发市场、建材市场,本着必须见人见车的思路,逐一核查三轮摩托车。
电话中他一会说没贴广告 一会又说早已撕掉
随着摸排工作的开展,线索集中指向小商品批发市场的一名侯姓货运三轮车运输者身上。在交警前期电话了解情况时,侯某某起初称自己没贴广告,狡辩不过时,又说下雨打湿广告后早已撕掉。民警要去看车时,他又说自己不在市区,人在金台区金河镇。当民警赶到金河镇时,又表示自己早已离开。
侯某某的疑点越来越重,民警向其反复宣讲法律法规,侯某某才告知其所处的真实位置。当民警见到车辆时,车厢上的广告早已不见踪影,车棚也是更换一新。由于办案民警掌握了扎实的证据,迫于事实,侯某某最终交代了其交通肇事后逃逸及毁灭证据的所有情节。
肇事逃逸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原来,5月14日9时30分许,侯某某在小商品批发市场拉载调味品和水果后,经汉中路、新建路、胜利桥,行驶至胜利桥南中滩路口人行横道处时,雨中行车,车辆遮阳棚妨碍视线,观察不周发生事故。
事故发生后,侯某某心存侥幸,驾车逃逸,担心被公安机关查获于当日撕掉车厢广告,次日早晨更换车辆遮阳棚,以为靠这样“移形换影”就能溜之大吉,没想到交警很快找上了他,最终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渭滨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应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不要因为一时糊涂,给事故双方家庭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伤员,并迅速报警。
本文来自【宝鸡新闻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及传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