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在城镇化新节点中,各种问题突出,在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遥感遥测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基础上的智慧城市,打破时空限制,智慧城市成为实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与信息化的最佳契合点。
概念
"智慧城市"是指通过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网格化管理等技术的创新应用,实现深层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精准化、智能化、便捷化和高效率,进而提升城市综合发展能力,安全与服务水平的城市发展新形态。简单地说,就是通过信息共享和连接,提高大家在城市中的生活品质和质量。
"智慧城市"建设要坚持城市问题导向、发展需求导向以及国家目标导向,从全生命周期出发,提高各个环节的有效控制水平,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实现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建设综合型城市管理数据库,通过城市大数据开发,信息共享和集成运用,促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业务协同,强化信息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推广智慧化信息应用和新型信息服务。
建议
(一)规划理念和模式的转变
加强规划编制主体对智慧城市认识,培养各级领导的信息化思维。将信息化与新型城镇化融合,由过去传统获取城市数据的方式转变为利用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的方式,建立并整合数据库,采取急用先上、效益为本、循序渐进的方式,实现思想和手段的变革。
(二)具体建设
①完善智慧城市标准,加强顶层设计。
当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建设标准和评估标准,应该加快相关标准的设计与制定,推进信息技术、信息资源、网络基础设施、信息安全、应用和管理等系统标准尽快出台。把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到国家战略操作层面,统一标准和规范,避免盲目投资造成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实现跨城市社保、医保、信用体系等大数据信息平台的全国统一整合。
②建立各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做到有牵头、有监督、有考核。
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建议成立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协调相关部委研究设定总的标准体系、评价体系和审计监督体系。对各地上报的推行智慧城市重点工程项目风险和效益要有统一的评估机制,避免部委之间各自为政、出现信息孤岛、资源重复浪费等情况。
③因地制宜、鼓励民间资本参与
地方政府要集合城市特点和发展的矛盾点,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建立政府扶持机制,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在投融资、税收、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建立保障扶持政策。鼓励民资进入重点领域,建设和维护信息运输网络,在项目审批、税收优惠、项目补贴、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相应的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