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文斯佳 易檬)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在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法律监督方面的职能职责,践行为民服务初心,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权益犯罪,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6月2日,渌口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区教育局开展以“花季天使,儿童防性侵”为主题的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权益课程直通车培训。
来自株洲市守护花季青少年发展中心志愿者江陵老师和株洲市美的学校副校长陈劲松老师分别为该区参加培训的100余名中小学教师讲授了《我会保护我自己》和《如何帮助孩子远离性侵害》课程。课程以趣味问答、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方式,围绕“认识自己的身体”、“身体隐私部位”、“如何分辨和防范性侵害”、“遭遇性侵害怎么办”等主题,让教师们化身为孩子进行游戏互动,通过亲身体验、现场试讲等方式,切实提高教师在未成年人普法教学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参训教师纷纷表示:通过今天的培训课程,大大提高了我们一线教师知法懂法意识,为我们回校开展未成年人预防性侵提供了生动的方案和路径,回去以后我们要切实讲好性教育和预防性侵课,提高学生们的生理性意识、预防性侵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为未成年人撑起坚实的“保护伞”。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丁思琦在培训上传达了《湖南省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及工作协商机制》,并表示:教师在教育第一线,最应该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才能更好的开展相关教育教学。渌口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注重加强与教育局、妇联等单位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合作,积极倡导把法治教育纳入到教学计划中,推动法治教育日常化、常态化,落实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普及,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的合力。
培训结束后,参训教师成立了渌口区预防性侵志愿服务队,将不定时在各学校开设预防性侵安全教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