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老兵大军
据官方消息,新的《兵役法》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修订通过,10月1日起施行。
也就是说,再有5天,新的《兵役法》就要施行了,其中备受关注的就是“军士”一称。这也就意味着,军士时代,真的要来了。
新《兵役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军士。
“士官”与“军士”,虽然只是一字之别,其定义却大不相同——
一是军士的职能定位发生了变化。
随着军人职业化的发展,士官队伍逐步扩大,其学历层次越来越高,逐渐成为军人职业化打仗需要的关键力量,之前作为兵头将尾的“士官”称呼,已经不在适合这个群体的发展定位。
而“军士”则意味着士官这个群体,官的角色定位进一步弱化,士的角色定位进一步明显,可以很好地突出军士职能和价值。
一方面,“士官”变“军士”后,其职能定位与国际接轨。据了解,不少国家军队体制内的军士,都承担了很多军官所承担的职务。
另一方面,“士官”变“军士”后,我军军士也会越来越多地履行军官职能。例如士官参谋、士官排长、士官分队长、士官党支部书记等已经在很多部队落地。比如,沈阳联勤保障中心某基地依据新编制和相关制度规定,就选拔推荐了一批士官,担任所在分队的党支部书记。
虽然从身份上,他们依旧是士官,其职能定位已经向军士转变。
二是军士的主体地位不可或缺。
新修订的《兵役法》将我国兵役基本制度由“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调整为“实行以志愿兵役为主体的志愿兵役与义务兵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其中的调整,已经突出了“以志愿兵役为主体”。
事实上,士官作为部队基本战斗单元中的中坚力量,已成为生成、储备和提高战斗力的主体,成为深化和拓展军事斗争准备的基石。
部队的基础在基层,基层的基础在士兵,士兵的中坚在士官。据不完全统计,我军士官编制数量占到士兵总数的“半壁江山”,建制班班长、武器装备重要操作岗位和各专业组训骨干基本上都由士官担任。
随着我军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快,改革强军逐步深化,“铁打的营盘”必定要精心打造着“铆钉的兵”。
三是军士将逐步走向职业化。
士官队伍是我军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无论执行任务还是搞好传帮带,部队都需要他们一展所长。
伴随着我军技术构成日益复杂,知识密集程度不断提高,岗位专业化要求越来越高,这就需要高学历士官的不断融入,扎根部队发挥最大能效。
职能定位拓宽了,服役年限延长了,加之我国兵役基本制度逐渐向“以志愿兵役为主体”倾斜,这也就意味着,“军士”代替“士官”势在必行,今后也将会走职业化发展路子,通过军士职业化,全面提升、强化军队的战斗力,从而快速实现打赢目标。
近年来,为了让军士安心服役,部队已经采取了一些保障措施,相信,军士职业化,正大踏步走来。
四是军士的福利待遇有所提升。
与修订之前相比,在谈及军人待遇时,新修订的《兵役法》更加细致和精准——
国家保障军人享有符合军事职业特点、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资、津贴、住房、医疗、保险、休假、疗养等待遇。
军人的待遇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注意这里提及的“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这也就意味着军士的待遇,要保持一个较高水平;第二个“相适应”以及那个“相协调”是在说,军士的待遇,要及时地、有一定幅度地调整。
或许,军士的福利待遇,按照职能定位,会向军官看齐。
不管怎么说,新修订的《兵役法》要施行了,军士时代,即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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