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抗日战争期间,由于缺乏重型火力,手榴弹成为我军将士手中最普遍、也是成本最低的高杀伤性武器。
抛开抗日神剧中手雷炸飞机的神操作之外,抗日战争期间,出现在战场上的手雷究竟有哪些,为例又如何呢。由于在抗战年期间,国军和日军以及共产党所领导的抗日武装,在战场的装备不同,武器弹药经常相互杂糅着使用。
日军和国军还好,有自己的兵工厂,制式的武器弹药能够统一制作配发,共产党所领导的军队装备就差了很多,除了边区的兵工厂外,要想用点好的武器还是靠缴获,装配的种类自然也杂一些。因此,为了更加全面的对抗日战场上的手榴弹做一个对比介绍,本文将会分别从日军、国军和敌后武装三大武装力量的手雷装备上去进行介绍。
一、日军的手雷之路
1921年,日军装备了大正10式手雷,这是自沙俄战争之后日本陆军装备的一款新型手雷。为了满足前线步兵能够近距离抛射手雷,以换取更远的杀伤距离,日本军方还为此推出了大正10式掷弹筒,这一设计还被沿用至后续的91式手雷研制上。
距离大正10式手雷装备十年之后,日军装备了91式手雷,其设计思路和大正10式手雷有相同之处。91式手雷的的弹体两端各有一个圆柱体,一个细长一个短粗,细长的一段式手雷的引信装置,短粗的一段则是发射药筒。
之所以这样设计,是为了满足91式手雷,一雷三用的特性。
作为手雷使用时,先拔出保险销,然后用力将保险帽在坚硬的物体上磕一下,使击针能够下移击发底火,点燃延期火药从而引起爆炸。这也就是我们看很多抗战剧中,为什么日军拉开保险销后要用细长的那头在头盔磕一下再扔出去的原因。
除了作为手雷用手投掷以外,91式手雷可以作为枪榴弹使用。在三八式步枪的枪口上日军专门配置了一个榴弹发射器,使用的方式也很简单。将就手雷的保险销拔出,将短粗的发射药筒与榴弹发射器连接,细长的引信部位对着敌人,击发专门的空包弹点燃发射药筒,将手雷推出去,遗留下来的发射药筒日军还可以回收再利用。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比手扔的距离要远上不少,一般作枪榴弹使用时,手雷的发射距离可以达到80米以上。
还有一种使用方式是沿袭大正10式手雷通过掷弹筒发射的使用方式。这里的掷弹筒和迫击炮是有区别的,掷弹筒一般体积更小呈“丁”字型,一到两个人就可以使用。但是掷弹筒的击发原理与迫击炮类似,手雷拔出保险销后,将引信部位朝上放入掷弹筒内,在惯性作用下掷弹筒内的撞针击发发射药筒的底火,将手雷发射而出去,有效射程可达数百米。
鉴于掷弹筒和手雷的便携性,在侵华战场上,这种搭配被日军广泛使用,给抗日将士带来了不小的伤亡。
为了满足一雷三用的特性,91式手雷不得不在威力、引信时长和重量上做出让步,不仅重量比较大,引信时长更是达到7秒,很容易出现发射出去后被人扔回来的情况。这样的手雷虽然在用途上很广,但是很难作为一款真正意义上的手掷手雷。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日军很快装备了二战期间日军使用最广、装备量最大的九七手雷。在外观上两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九七手雷取消了用掷弹筒发射的方式,所以并没有较为短粗的发射药筒。
其实九一式手雷在用手投掷时也可以将发射药筒取下使用,所以在战场上,一般很难一眼看出日军用手扔出来的是九一式还是九七式手雷。除了外观,九七手雷的引线时间缩短到了4至5秒,重量也比九一式更轻一些。由于两者太过于相似,九七手雷还专门在引信上刻上了“四--五”用来提醒士兵引信时间减短,避免与九一式混用。
二、国军的木柄手榴弹
与日军的手雷发展之路不同,国军在正面战场上使用的手榴弹就没有那么多的“花花路子”,既不能当枪榴弹用,也不能与掷弹筒搭配使用,用手扔是唯一的使用方式。
手榴弹又分为进攻型和防守型,国军使用的木柄型手榴弹就是属于进攻型手榴弹。这种木柄型手榴弹,由于独特的杠杆原理,使其可以投掷得更远,也更准。除了中国外二战期间还有一个国家对木柄型手榴弹情有独钟,那就是德国,准确点说,国军的手榴弹就是仿制的德军手榴弹。
自上个世纪三十年代以来,军阀混战,手榴弹的种类也很多,其中德军的M24系列长柄手榴弹一进入中国市场,便凭借着出色的实用性和大威力得到各地军阀的喜爱。但是这种为欧洲人体型设计的手榴弹体积较大,木柄较中国人的手型来说也太长了,用起来很不协调。
于是各地兵工厂便根据中国人的手型和战场情况进行改进仿制,其中最大名鼎鼎的仿制品就是巩县兵工厂生产的“巩式手榴弹”。这款手榴弹的弹长长度仅300毫米左右,装药量也只有70g,虽然在威力上比不过德国原厂的M24,但在中国战场上也足够使用。
随后的几年兵工厂的设计师又根据实战情况,将其进一步改进。在抗战期间,国军缺乏重型火力,便学习德军将几枚木柄手榴弹做成集束手榴弹,用于攻击敌方的重型火力。1941年改进后的“巩式手榴弹”正式成为国军的制式武器,在抗日战场上的表现不亚于日军的九七式手雷。
三、边区造
比起日军和国军的手榴弹,在敌后战场上共产党所领导的抗日武装就没有那么好的装备条件。除了缴获的日伪军的手榴弹外,用的最多的就是各级边区兵工厂生产的土制手榴弹。
用《亮剑》的形容:“这铸铁弹体质量太差,爆炸后有时只炸成两半,很耽误事。”这个形容非常真实,边区造的手榴弹几乎就与工业化和专业设备没有什么关系。用个模具搞个铸铁弹头,里面塞点原始的黑火药,后面加个木柄,里面掏空了放上鞭炮纸和摩擦发火管就算大功告成。
炸成两半还要看情况,有时候连炸都炸不了,只能看见屁股后面冒上大呲花、放点黑烟,如果受潮了可能连大呲花都没有。
要不怎么说劳动人民的智慧是无穷无尽的,到了1939年,在一些技术人员的帮助下,边区的兵工厂逐渐也掌握了铸钢弹体,随后又将用最原始的工具制造出了烈性炸药和硝基炸药,这个时期的边区造手榴弹已经和之前生产的铸铁弹体的手榴弹有了很大区别。
不仅威力上有了质的飞跃,在那种原始的生产方式下,边区造手榴弹的成本和技术含量也很低,起码可以在边区的兵工厂就可以满足自给自足。一场战斗时子弹可能都不一定够,但是多扔几枚手榴弹还是可以的,因此很多时候八路军为了节约弹药,喜欢将敌人放近了用手榴弹招呼。
一是一枚手榴弹的杀伤力比子弹强,二就是子弹打完了不好补充,手榴弹还可以用边区生产的。子弹边区兵工厂也有,但是质量堪忧也不好生产,还是要靠缴获为主,手榴弹可没子弹那些事,扔出去能炸就行,只是什么手雷炸飞机的戏码就想也不用想。
文/纪案
参考资料:
1、《中国抗战时期至今手榴弹大观》赵喜发 陈栓吉
2、《历史记忆——二战轴心国军用手榴弹全接触·日本(中)》三土 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