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充县晋新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某房地产楼盘售楼部及其附近发布的广告语含有“买房送车位”等字样,经执法人员调查询问,该楼盘负责人表示广告语中的“买房送车位”是指每买一套该楼盘的住房就送“车位现金抵用券”一张,价值三万元,如业主有购车位的需求可直接抵扣三万元现金,但车位抵用券不能兑换现金,仅限一位一券,不累计、不重复使用。上述广告语并未对消费者进行明确表达,极易误导消费者,涉嫌发布的广告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况。
执法人员初步判定该楼盘涉嫌发布的广告宣传内容表述不清楚、不准确,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的规定,并对该楼盘的上述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王霞)